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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2019年4月20日到2025年2月26日之前买入,并且2025年2月27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申请民事赔偿,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5年7月13日,江苏吴中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因涉及2020年至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问题触及2024年5月退市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姐弟实控人身份互换
监管认定江苏吴中实控人系披露实控人的弟弟钱群山,但是根据企查查和此前披露的《详实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实控人认定明面上都是钱群英,实控人认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监管部门认为钱群山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贸易业务粉饰报表还能钱款大挪移,长期造假被强退
近年来,包通过贸易业务来粉饰上市公司报表,顺道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这种看似并不复杂的财务造假手法倾吞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上市公司纷纷暴雷。上海易连、龙宇股份、华铁股份、威创股份等上市公司几乎采用的是相同手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最终相继退市。
江苏吴中通过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向银行大规模举债,集中在季度初支付货款,季度末收回货款,最终导致报表长期存在“高存高贷”的诡异现象。上述长期占款主要列支应收账款,监管认定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154,273.23万元、169,26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
在证监会立案后,公司还在2024年报中刻意隐瞒真实占款金额,仅仅承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7.69亿元尚未归还。截止2025年一季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68亿元,应收账款余额激增到21.71亿元,控股股东不再刻意通过季末转回资金掩饰货币资金去向问题。由于长期虚构报表,最终江苏吴中将在行政处罚下达后退市,中小股东或将为控股股东的行为买单。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江苏吴中到从立案调查到事先告知书下达整个周期不到5个月,高效的执法效率为股民提起民事赔偿提供了核心证据,凡是2019年4月20日到2025年2月26日之前买入,并且2025年2月27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申请民事赔偿,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征集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06”,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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