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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后续该案有望引来实体审理。
2025年1月25日,华微电子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1、2015年至2023年期间,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涉案期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有14.92亿元尚未收回。2、华微电子2019年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3、因涉及资金占用年度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华微电子2019 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本次处罚,证监会鉴于原董事长夏增文、曾涛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两位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但是对于曾涛的身份监管认定的是上海鹏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未指出上海鹏盛的实控人到底是谁。夏增文长期把控华微电子经营权,却并非公司实控人,这种经营权和控制权分离的职业经理人角色本身就疑点重重,这背后的身份并未在此次处罚中揭开。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自前述情形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如今公司尚未被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后期是否会下达存在不确定性,但是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并未披露具体可行的解决非经营资金占用方案,投资者还需注意风险。
随着监管处罚的下达,投资者索赔区间也已经明确,基于处罚认定,凡是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后续该案有望引来实体审理。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公司信披问题不断,但是经营基本面并未受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影响,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受益于IPM 等产品销售订单增加,销售收入上涨,毛利额增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至1.39亿元,同比上升214.62%到 277.01%。
征集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21”,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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