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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300495)索赔征集:收预处罚,九年财务造假涉欺诈发行

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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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上市首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3年4月11日早,在被立案调查将近一年半后美尚生态终于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事先告知书显示:美尚生态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美尚生态2012年虚增净利润1,171.27万元(虚增净利润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6.56%,下同);2013年虚增净利润1652.33万元(16.31%);2014年虚增净利润767.15万元(7.12%);2015年虚增净利润6672.74万元(60.52%);2016年虚增净利润6401.11万元(30.64%);2017年虚增净利润7835.24万元(27.58%);2018年虚增净利润14827.80万元(38.34%);2019年虚增净利润5843.56万元(27.20%);2020年上半年虚增净利润533.70万元(13.85%),导致相关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财务造假的具体手法上,美尚生态通过过提前确认应收账款收回虚增净利润、虚记银行利息收入、不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收入、虚增子公司收入实现财务虚增的目的。在此之前,实际控制王迎燕因操纵自家股票收到证监会事先告知书,虚增上市公司利润和操纵自家股票,似乎形成了实际控人实现自身利益的组合拳。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5号)。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王迎燕女士立案。

    2022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下述财务更正事项给予美尚生态、王迎燕、财务总监钱仁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因虚构货币资金、虚构回款、隐匿结算单导致2016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为此,美尚生态分别调减2016年至2020年利润总额9,566.14万元、25,690.32万元、21,634.81万元、11,468.64万元、78,461.00万元,占各年调整后利润总额比例的绝对值分别为63.01%、297.54%、89.06%、76.36%、101.08%;分别调减2016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268.14万元、22,408.32万元、18,527.79万元、10,858.81万元、84,748.40万元,占各年调整后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分别为65.46%、373.26%、91.95%、102.79%、99.33%;调减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以下简称净资产)147,182.22万元,占2020年调整后净资产比例的绝对值为62.82%。


案情进展

    已开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81”,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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