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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尚展示(002715)索赔征集:无法表示意见内容收监管措施,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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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jpg索赔条件

      凡是2020年4月28日到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2年4月29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3年4月20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主要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1、2020年至2021年,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2、2019年至2021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认为,深圳证监局下达的监管措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打开了通道,后续假如公司消除非标和完成整改尚需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及归还占用的资金,否则存在退市的可能。凡是2020年4月28日到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2年4月29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根据“娄霄云律师通道”依法索赔,投资者依法索赔依据的是基准日确定的损失,跟你现在持股与否无关。

事实上,上述违规事项审计机构在2021年报中已经通过无法表示意见的形式完成初步揭露,根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1、公司应收账款涉及期初十个客户2.27亿元,本年新增6个客户,累计销售3.07亿元,期末应收账款2.39亿元,上述累计应收账款4.66亿元。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8.54%。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销售行为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获得满意的审计证据,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揭露了部分业务不真实或者不存在商业实质。

2、公司涉及9家供应商累计付款5.89亿的采购行为和与深圳市华兴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向其购买贴片机生产线设备,已支付预付设备款计66,627,569.72元,同样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从多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结果看,最终都难逃差错更正和监管立案的结果,而上市规则将无法表示意见跟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联,加剧了公司股价的波动。但是从司法实践中无法表示意见初步证明公司信披违规的共识尚未被法院认可,也并未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所以即使放开前置程序,投资者损失仅仅依靠一份无法表示意见起诉上市公司赔偿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从易尚展示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后,公司在2022年度半年报问询函回复中还将2021年度四季度成本倒挂的原因归结于营销决策不当导致综合毛利大幅下降,对于非标消除的进展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后续尚待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查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关于消除非标事项的报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在深圳监管局下发警示函前,易尚展示已经8次延期回复三季报问询函和4次延期回复关注函,上市公司对于自己的信披违规避而不答,已经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第一道防线,非标审计意见和交易所问询以及提请立案流程,构成了投资者保护墙。但是揭露日起算三年的投资者诉讼时效,势必要求相关制度应用需及时有效。切实确保违规依据明确时,投资者尚有胜诉权。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情进展

已经起诉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25”获取索赔材料,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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