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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8年6月1日持有导致受损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2018年05月31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
2020年7月17日晚,奥瑞德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处罚决定书中显示奥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2.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
3.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4. 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5. 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一审胜诉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08”,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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