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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之间买入且2017年7月17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 2017031号)。
2019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3号)。
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 年 11 月 9 日,欢瑞世纪公告其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2016 年 11 月 11 日,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欢瑞影视成为欢瑞世纪并表的全资子公司。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已有胜诉判决,部分通过调解已获赔,剩余案件还在进行当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56”,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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