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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603665)索赔征集:涉专网通讯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罚700万,投资者索赔区间锁定

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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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8月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5日晚,康隆达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除st中利和上实发展外,涉专网通讯合计13家上市公司违规事实都已经清晰。根据告知书内容显示,康隆达主要涉及:1、张间芳涉嫌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2、康隆达涉嫌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3、康隆达 2020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事先告知书也指明相关风险直至2021年8月2日康隆达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才予以公开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事先告知书还显示,2019年5月26日,张间芳与周宁、黄逸峰等签订《合作备忘录》,就合作收购目标公司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收购资产、股权转让和上市公司业务安排等事项进行约定,张间芳后续可以不低于 18.5 亿元将其持有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黄逸峰、周宁等。《合作备忘录》相关条款涉及康隆达双主业运营模式、发行股份、控股权转让等。实际控制人上述安排本质上已经影响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但是直到预处罚告知日也未曾披露。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事先告知书存在多项违规,虽然《合作备忘录》中控股权转让和发行股票属于重大事项,上市公司未及时公告也构成信披违规,但是随着2021年8月2日《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的披露,从信披层面投资者也应知晓合作事宜无法继续执行。结合上述事实,凡是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8月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案情进展

    起诉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90”,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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