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索资讯

内容检索

合作律师

我要报名

联系电话:15957362227、13429417081

< a href="http://www.stockpf.com/">在线客服

浙江富润(600070)索赔征集:虚增二年营收被警示,泰一指尚业绩补偿款收回难

日期:2022-11-01
返回列表

image.png

索赔条件

   

   凡是2021年4月27日到2022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10月3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2年11月1日浙江富润公告称收到书《关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2020 年、2021 年浙江富润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及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之间的循环交易,虚增 2020 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导致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值得关注的是,警示函揭露的两家客户分列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的第一和第三位。上述虚增对净利润的影响尚无数据进行佐证。

image.png

(来源:2020年报问询函回复)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认为,泰一指尚上述虚增事项和公司业绩对赌期后业绩暴雷不无关联,2022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3.02亿同比下降达65%,但是应收账款高达14.51亿元,其中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2.56亿,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1亿元,警示函的出具为虚增营收后续的应收持续坏账带来了隐忧。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警示函揭露内容符合揭露日认定标准,故凡是2021年4月27日到2022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10月31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image.png

(来源:2022年度半年度报告)

2016年2月2日,浙江富润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以12亿的价格收购江有归、付海鹏等 18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的股权。江有归、付海鹏持有泰一指尚的股权占比分别为 24.59%、8.89%。交易对方承诺,泰一指尚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500 万元、8,500 万元、12,200 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6 年至2018 年,泰一指尚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11.88%、101.97%、108.16%,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6.93%。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泰一指尚 2019 年、2020 年两年的业绩承诺,预计 2019年、2020 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9 亿元和 2.07 亿元。如泰一指尚 2019 年、2020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江有归、付海鹏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泰一指尚 2019 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7,538.36 万元,2019 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47.41%。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泰一指尚 2020 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2,512.06万元,2020 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2.14%。据此,泰一指尚 2019年、2020 年合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0,050.42 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27.46%。按照业绩承诺的要求承诺人需补偿 8,361.64 万元,但是截止现在上述补偿款尚无法收回。

导致上述违规的背后跟业绩承诺人为了完成业绩对赌指标故而铤而走险有关,根据2022年内半年报公司泰一指尚应收账款集中在1-2年期间也就是这期间产生营业收入集中出现回款难。或许跟本次虚增处罚事项之间关联。

image.png



案情进展

    征集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92”,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提示:直接向律所委托,本平台只负责宣传推广,委托纠纷于本平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