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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且2016年10月1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2023年12月21日,粤传媒公告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李某等17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粤传媒已经收到该类型案件二审判决35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322件,累计涉案金额2907.71万元。其中撤诉案件13件,涉案金额为173.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220件,涉案金额1718.31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35件,涉案金额744.23万元。随着多批次终审判决,后续案件赔付进展有望加快。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粤传媒案从揭露日起算已经第七个年都,由于该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是2021年4月,所以相关诉讼时效是按照老的司法解释结算,诉讼时效尚有5个月。从已经受理人数和揭露日对应股东户数看,该案参与索赔投资者人数占比非常少,随着诉讼时效的临近,后续新增案件有望减少,凡是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且2016年10月1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继续依法索赔。
已有二审判决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44”,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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