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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股权转让尚未落地,拟收购方先掏空十三亿,投资者可索赔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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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晚,威创股份爆出惊雷,公司账上13.3亿被划出公司,更让人惊奇的是划出方尽然是此前未曾披露过的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根据公司三季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09亿元,那么也就是这一把资金划出,几乎侵占了上市公司几乎所有货币资金。资金占用主体尽然并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董监高而是尚未完成股权收购拟收购方实控人,划重点的是威创股份第一大股东仅持股24.22%,半年报显示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

那么作为一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完善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是可以防止公司风险事件的发生。但是即使控股权分散,由于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无心参与公司治理或者股东压制背景下即使进入治理层也无实质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决策,导致虽然无控制人但是第一大股东仍旧可以成为一言堂,随意操控公司资金和管理,严重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超半数净资产被一个尚无任何公司股权履历不明的第三方占用,股价沉底或在所难免。

监管闪电行动,公司和拟收购方收立案告知书

如此重大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深交所火速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同日,中国证监会对威创股份出具《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国证监会也对刘钧进行了立案。,原因为“因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监管的火速出击,重拳出手,或许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最好手段,为上市公司追回抽逃资金带来了希望。体现了近年来监管坚持“零容忍”,扩充执法队伍,及时介入重大信披违规的决心,将有效撼动上市公司大股东谋求非法利益的根基,加重违法成本。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虽然拟收购方掏空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损害了全部股东的利益,但是对于投资者救济的途径相对比较单一。在证券索赔领域现如今还需考虑交易因果关系,也就是相关违规行为对于投资者买入动因的考量,那么从现有信披内容分析,凡是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且2023年12月22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暂定)。

同时,2023年5月之前买入的投资者,我们期许对于消极和隐匿型虚假陈述行为是否考虑取消实施日的规定,否则长期持有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将通过什么救济途径实现呢?虽然《公司法》对于损害股东利益又救济规则,但是对于股民的投资差额损失和股东资格问题是否能够以损害股东利益寻求救济尚缺司法实践和指导案例支撑。

董监高纷纷出走,三季报已有端倪,读懂信息披露才能守护钱袋子

事实上,早在10月份,董监高的种种异常举动已经对于公司后续问题的暴雷埋下了伏笔。

2023年10月11日,威创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显示,陈香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陆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周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三位高管同时离职在A股并不多见。

2023年10月31日,威创股份发布的三季度报告董事李昂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公司于2023年5月及8月分别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分别预付31,000万元及23,000万元,占总合同价款的80%,并于2023年10月全额收回。经查询工商信息,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且注册资金较低,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公司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存疑,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但是这些异常信息并未引发投资者重视,从A股投资者投资习惯来说,几乎多数投资者没有关注临时公告的习惯。

根据12月23日的公告显示,新任董事会秘书从10月13日任命到11月3日就提交了辞职报告,董秘岗成为了高危职业,而公司并未对董秘的持续离职现象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募投项目分文未投入,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基本面显示,威创股份仅五年来累计亏损超过15亿元,导致公司巨额亏损的原因就是从2015年开始,通过收购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等学前教育行业知名公司,进入学前教育服务行业。这一系列跨界并购并未给全体股东带来财富增值,相反换来了巨额商誉减值。

但是,进入学前教育服务行业让公司2017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成功募集9.05亿元用于投资儿童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但是到了2021年,随着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比达106.66%。

主业低迷货币资金充裕叠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到30%,那么威创股份公司价值已经远远超过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价值。2020年3月,威创股份的原控股股东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了中数威科。2020年12月,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到了2023年9月,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最终引发拟收购方套取上市公司事件,而2023年7月13日的公告显示到7月18日公司所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后续公司未对巨额货币基金进行理财操作,收获重组现金不理财、不分红、不投资的背后往往似乎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投资者还需谨慎对待该类型财务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