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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还可继续主张民事赔偿。诉讼时效鉴于2024年4月29日过期。
近日,我们代理的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法院判决思创医惠赔偿投资者。该案系基于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行政处罚认定的2019年和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引发的投资者诉讼。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该案的胜诉对于后续案件的加速进展将带来实时性利好,按照惯例,被告还将提起上诉,基于我们一审主张和判决情况分析,凡是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还可继续主张民事赔偿。诉讼时效鉴于2024年4月29日过期。
基本面上,最新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全年亏损高达6.7亿到9亿,结合前两年业绩公司三年亏超二十亿,经营持续亏损,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将近13亿元,思创医惠偿债压力巨大。同时,思创医惠转债因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83元/股),将再次面临向下修正。
一审判决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04”,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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