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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8月17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诉讼时效仅剩月余,等待案件结果再行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2024年7月5日晚,江苏舜天终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距离2023年6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导致公司迟迟无法下达决定书的原因是各被处罚主体都提交了申辩材料。
江苏舜天从2009年起就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江苏舜天再申辩意见中提到:其一,江苏舜天不知悉、也不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其二,江苏舜天通讯器材业务虽具有“垫资”属性,但并不代表该业务不是真实贸易业务。其三,江苏舜天作为贸易商没有义务、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穿透核查,客观上无法发现案涉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针对上述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其一,综合隋某力本人的供述及专网通信系列案件调查取证情况等主客观证据,认定江苏舜天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为虚假自循环业务并无不当。其二,江苏舜天参与的通讯器材内贸业务存在多项异常。天如果保持合理谨慎,应当能够知悉其参与的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从江苏舜天专网通讯暴雷,到监管立案调查,再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整个过程耗时将近三年,而实务中法院对于立案调查案件还存在着必须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后再进入实质审理的要求。这样一来投资者索赔诉讼等到开庭就已经在案件诉讼时效之后,更加别提一审和二审程序下来又是二年,证券索赔案件整个程序长达五年以上的并不在少数。这种漫长的等待无疑加剧了赔付的不确定性,如何简化程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尚需最高院出具具体细则。对于凡是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买入,并且2021年8月17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诉讼时效仅剩月余,等待案件结果再行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已提交立案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07”,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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