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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收预处罚,整改落地有望加速摘帽,投资者索赔已立案

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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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4月29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我们代理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被三亚中院受理,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违规依据

2024年7月5日晚,凯撒旅业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号)。对于已经通过重整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清偿的凯撒旅业,相关监管部门对资金占用事项的调查结论是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前提条件。随着预处罚下达,公司摘帽可期。

告知书显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通过隐瞒凯撒世嘉、贝佳途等18家公司的关联关系,2020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81%。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2022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68%。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凯撒旅业2021年报首次因对外投资事项和预付款真实资金用途存疑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报告,相关事项具备警示性同时打破价格信赖,凡是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4月29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我们代理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被三亚中院受理,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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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9日,法院裁定确认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而司法实践中,由于揭露日在重整计划裁定前,那么后续投资者索赔胜诉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申报时限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年时(即预留期限届满时)。


案情进展

    等待开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93”,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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