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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信披违规被立案,此前曾遭遇合同诈骗,律师解读股民索赔问题

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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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1、凡2025年3月28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以证监会处罚认定适格投资者区间。2、凡是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并且2024年1月30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该区间系统风险很高,即使获赔比例低于五折。


违规依据

2025年3月29日,老牌信息技术企业创意信息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创意信息2014年1月创业板上市,上市之初营业收入2.79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20.08亿元,公司营收规模已经扩张了八倍。但是公司之所以能够快速扩张,根本原因并非内生增长,而是通过收购及新设上海格蒂、广州邦讯、北京创意云智、万里开源、创智联恒等一系列公司来实现快速切入相关赛道,分享到了一波发展红利。

但是借助资本市场融资的便利通道来实现企业扩张并未带给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了实质上的红利,上市以来公司首发加增发融资高达31.59亿元,分红却仅为6782万元,2018年之后公司已经连续5年未曾现金分红。

而公司耗资20亿的并购,带来了长期的业绩隐患,2016年到2020年对并购上海格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5.99亿和并购邦讯信息形成的6.5亿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2020年为负数5.83亿。

创意信息在业务搭设上,可谓擅长在热点上“起舞”的企业,2023年报“核心竞争力分析”中介绍称:公司已成为国内极少数具备数字化转型全栈核心能力的企业之一,旗下拥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数据库、5G与卫星互联网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产品,同时拥有物联网、云/边缘计算等信息技术及解决方案。

从营收增速以及毛利率来看,创意信息这两大基础业务整体表现出增长乏力及竞争力下降趋势,其中技术开发服务增长乏力非常明显,2021年至2023年同比增速分别为14.78%、16.95%、-21.95%,已开始出现大幅下滑;而物联网业务的毛利率下降则非常显著,2021年至2023年,毛利率分别为36.85%、33.66%、13.7%。

新兴业务板块上,人工智能和大数据2024年报半年报营业收入仅为1.07亿元,同比下降超60%。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3.5亿左右,对比过去三年6到8亿的营收水平,财务异常变动背后,是否暗含其他财务风险?

遭遇合同诈骗,相关业务因商业实质已做差错更正

对于本次立案调查的原因,我们认为或跟导致公司2023年巨亏的川综能合同诈骗有关。

根据此前的信息披露,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川综能签订七份《物资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川综能向公司采购56套协同一体机产品及服务,合同金额3.64亿元。川综能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支付货款人民币1999万元及人民1900万元,后续未支付款项。同月,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29亿元。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了30%的预付款即9864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向供应商支付了剩余70%的终验款2.3亿元。

公司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4年1月19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月20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对于上述异常的应收账款,公司在2024年1月30日的业绩预告中对3.25亿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认为断该项目商业实质存疑,对对 2022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事实上,根据公司2023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内容,川综能的项目公司不负责项目安装实施,甚至货物的真实情况也未开箱核实。合同中的角色仅为垫资70%采购,一年后就能挣到10%的毛利。对于业务分类公司将其纳入“技术开发及服务”分类,并未单独列支贸易业务。

这种“伪央企”背景的垫资业务,像极了此前“专网通讯”融资性贸易骗局。上市公司从事该类业务无疑是包装营业收入,伪造高端业务为目的。对于是否还存在其他商业实质存疑的合同或项目,2023年报审计机构表示“经审计,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商业实质存疑的合同或项目。”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鉴于公司已有信息披露和监管立案调查的事实,股民索赔问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调查结果仅仅是此前川综能项目的补充处罚,那么结合2023年4月27日到2024年1月31日的股价波动,我们认为由于区间内深圳成指和计算机软件相关行业指数的跌幅大于公司股价跌幅,部分时间段买入的投资者或因系统风险扣除问题,导致损失因果关系不成立。经过比对,我们认为凡是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1月30日还持有的投资者,部分损失或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损失金额和重大性问题法院认定为准。

第二种:涉及新的信息披露违规,此前未曾揭露或者更正的,暂定2025年3月28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适格投资者区间以处罚内容再行确认。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自主差错更正的行为相继出具了行政处罚,例如中青宝、海峡创新和华闻集团等公司,相继因二三年前的差错更正被处罚。较于上市公司自主更正行为并不会引发散户的恐慌性抛售,而新规背景下一年虚假记载就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及证监会立案调查,作为投资者警示作用明显的事项,极易引发恐慌性抛售。对于没有检索公告和投前研究能力的散户,极易因不懂规则导致巨额亏损。


案情进展

    征集中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16”,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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