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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之间买入且2018年9月13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2018年9月14日,冠福股份发布公告称:在公司初步核查和落实中,经公司控股股东告知,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形。
2019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月4日,冠福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二审胜诉,批量起诉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30”,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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