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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堂(600090)索赔征集:康美案后又一医药企业陷入造假大案,同济堂重组上市券商顾问费四千万,投资者股票价值清零

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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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且2020年4月27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

    2022年4月12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5 号)。

    2022年4月12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 号)。经查明,同济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同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8亿元、9.2亿元、8.3亿元。同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同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情进展

   已起诉,法院受理阶段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17”,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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