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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000564)索赔征集: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达,索赔区间已锁定

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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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jpg

索赔条件

  凡是2017年2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之间买入供销大集股票,且2021年1月29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1年1月30日供销大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102 号)。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 127 号)。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明,ST 大集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在人员安排上由海航集团统筹制定管理制度,统一任命定岗。ST 大集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 ST 大集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事项。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案情进展

已经起诉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79”,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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