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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7年4月26日到2021年4月7日中午前买入,并且2021年4月7日中午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以上区间结合司法判例和现有法规判断,后续还需根据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调整),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预处罚下达时间或将导致诉讼时效不足一年。
【事件概要】
2020年10月28日,海伦哲公布2020年度三季度报告,年初至三季度净利润为亏损2.74亿元,导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对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2.42亿。
2020年11月12日,回复深交所2020年三季度报告问询函,针对连硕科技业绩承诺期精准达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业绩承诺期业绩真实准确。
2021年1月30日,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全年预计亏损: 39,000 万元– 48,000 万元,导致业绩亏损的原因是,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判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为5.6亿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巨大。
2021年3月10日,回复深交所问询函,针对连硕科技电话无法接通问题,深交所再次要求说明业绩真实性,公司回复未发现连硕科技虚增利润的情形。
2021年4月7日中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我们无法判断连硕科技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营业成本的准确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商誉减值时点是否及时、准确,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对此发表意见。
通过对深圳连硕的系列减值操作,加上美通公司和深圳连硕创始人杨娅大比例减持,海伦哲股价承压,到审计机构无法确认营收真实性的时点,实际上对公司损益已无实质影响。
2021年4月28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对,1、深圳巨能和深圳连硕期初应收账款、存货及应付账款存疑及延续影响;2、第一项保留意见引发的商誉减值问题;出具了保留意见。
2021年5月21日,回复深交所对保留事项下达的问询函,根据公告显示,深圳连硕涉及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计应收款高达2.4亿,存在长期未开具发票,无法函证的情况。深圳巨能涉及的应收款客户存在无法函证的情况。公司表示鉴于以上实际情况,结合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对于上述科目是否真实存在并被准确计量,是否存在虚增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虚增存货、虚构应付账款等情形,目前无法准确确认。江苏证监局正在对连硕科技的业绩真实性进行调查,尚未有正式结论。公司将积极配合江苏证监局的调查工作,最终以江苏证监局的调查结论为准。
2021年10月22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质询函回复的公告中自爆,根据连硕科技提供的《情况说明》,其对主要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如下:
1、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原值为 7528.97 万元,经走访,对方拒绝付款,并认为不欠连硕科技款项,如果连硕科技要按账面应收款追 收,可以走法律途径。
2、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原值为 6322.02 万元, 经走访,深圳达闼负责人告知连硕科技把与深圳达闼签署的 3 份合同拆分为虚构的 4 份合同, 验收报告等文件深圳达闼负责人也表示并未盖章,不排除是连硕科技伪造了深圳达闼的印章。 深圳达闼负责人认为不仅不欠连硕科技款项,反而是杨娅个人担保连硕科技应退给达闼货款 2500 多万。
3、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原值为 5936.5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剑民电话告知,晋阳不欠连硕科技货款,当时的合作都只是过账,在签署销售合同的同时又签了退货协议,因此应收账款均为虚构。
4、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原值为 2834.91 万元,对方告知不欠连硕科技货款,当时的销售合同都签有退货协议,并且退货协议明确约 定连硕科技同意退货,且委托欣中大做就地报废处理。
5、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 1485.06 万,法定代表人黄本林电话 告知,沃顿橡塑不欠连硕科技货款。
6、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 381.80 万元,前法定代表人李东历 电话告知,其中 210 万元的合同是当时连硕科技卖发票给他,收取 10 个点的售价,所以对应 90%的尾款肯定不会支付。
7、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 194.40 万元,合同总金额 2200 万元, 对方明确告知相关合同只是走账。
上述事实已经足以证明涉及7家客户应收账款2.47亿元,属于虚构营业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
此外,深圳连硕过5家关联供应商虚构2017 至 2020 年采购交易金额 23,017 万元,占到了公司总的采购金额的 52%。通过在建工程套取占用你上市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
【监管处罚】
2022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伦哲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内容一般不会明确具体违规,最终处罚是否下达具备一定不确定性)。
【可挽损投资者区间】
凡是2017年4月26日到2021年4月7日中午前买入,并且2021年4月7日中午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以上区间结合司法判例和现有法规判断,后续还需根据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调整),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预处罚下达时间或将导致诉讼时效不足一年。
【财务状况】
虽然海伦哲并购公司巨能伟业和深圳连硕相聚踩雷,但是公司消防车和高空作业车产品具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2021年报显示军品及消防车营收达6.175亿,同比增长37.06%,高空作业车营收达5.337亿,同比增长32.04%,公司营收稳定产品,市场竞品较少,剥离带病资产和解决管理层内斗后有望步入正轨。
【最新消息】
海伦哲2022年一季度和半年度报告报因董事会和监事会迟迟未能形成决议,无法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日停牌,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停牌两月无法对外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两月仍旧无法披露将会被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退市风险。
已经起诉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38”,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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