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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000700)索赔征集:2020年报虚增利润三千余万,预处罚已下达

日期: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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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凡是2021年4月29日到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11月23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违规依据 

2022年12月28日,模塑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1、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2、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3、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

4、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娄霄云认为,模塑科技虽然虚增金额仅有三千余万元,但是2020年度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仅有1946万元,假如没有虚增的背景下,上市公司2020年度扣非净利润将会是负数,从而导致盈亏性质的变化,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故凡是2021年4月29日到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并且2022年11月23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2月8日,模塑科技收到《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该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1年9月底—10月初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 2020 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劳务外包情况、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上述违规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整改完毕同时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但是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内容跟本次预处罚内容无任何关联,经历了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再二进宫被处罚,模塑科技信披可谓麻烦不断。


案情进展

    准备起诉。


赔偿损失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索赔需要的材料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94”,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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