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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之间买入且2020年7月8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 202011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76 号)。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5 号)。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信息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等存在重大遗漏。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法院管辖地重新规划,等待最终管辖法院确定下来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74”,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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